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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一药企被罚150万

来自:云南省药监局

销售假药,一药企被罚没百万及停业

9月9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一药企因销售假药“骨碎补”遭到了药监局的百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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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徽强正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骨碎补”(批号:20190801)【性状】【鉴别】项下的“显微鉴别、薄层色谱”、【含量测定】均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为假药。

经查实,该公司于2019年9月1日、2020年3月28日、9月21日、9月24日、12月30日五次从生产企业安徽强正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上述“骨碎补”并进行销售,其中该药品实际销售50.65kg(含我局监督抽样1kg),销售金额3452.75元(含我局监督抽样买样费28.00元)。

【处理结果】因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药品管理法》实施以后,适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因此,云南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其予以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452.75元;2、没收假药“骨碎补”8.35kg;3、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1500000.00元;(罚没款合计1503452.75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叁仟肆佰伍拾贰元柒角伍分整);4、责令停业整顿;5、对公司企业负责人金宗平,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65443.28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19632.98 元。(罚没合计85076.26元,人民币:捌万伍仟零柒拾陆元贰角陆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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