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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打出“组合拳”确保自测产品“早快准”2022-03-28 17:45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更好服务公众,省局迅速行动,打出系列监管“组合拳”,构筑起疫情防控“早快准”的坚强屏障。 一是全面部署。结合本省实际,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针对生产、经营(含网络销售)环节监管作了部署和安排。明确将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和生产企业(含受托生产)列为重点,纳入全省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全项目的检查内容。 二是紧急动员。就做好新冠抗原自测产品上市销售,专门组织召开由各市(州)、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监管人员等参加的全省视频会,对监管任务再细化,对监管政策再解读、再说明、再宣传。 三是强化监管。“产能提起来,监管跟上来”。省局对我省拥有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注册证的公司、受托生产的公司、承接“紧急使用”生产的公司快速展开全项目检查。对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含网络销售平台)企业,强化现场帮扶和监管,引导企业尝试制作“微信小程序”等便捷营销方式服务公众。 四是使用宣传。指导公众正确使用新冠抗原自测产品,省局专门赴武汉明德,现场录制宣传短片,通过“湖北药监”、“长江云”等现代媒介对社会推送。 五是网络“前哨”。就新冠抗原自测产品纳入“四类药品”监管事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将产品信息及时补录我省“疫情哨点监测子系统”;督促市州及时完善零售药店“69”开头的产品条码及信息录入等工作,使之最快对接省疫情防控系统。咸宁市咸安区首个“香城药安”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子模块在“查安康”“四类药”销售记录系统已正式上线。省域内,基本打通了零售药店等销售新冠抗原自测产品的“最后一公里”。 全省系统以保安康为前提,弘扬“店小二”精神,确保“早快准”的新冠抗原自测产品送到防疫一线和千家万户。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