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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南街道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 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街机关党总支、各社区党组织、两新党组织: 根据《关于开好2024年度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武组通〔2024〕88号)文件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 本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洪山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7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办发〔2024〕62号)、《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打牌和赌博的通知》(鄂纪发〔2025〕1 号)等。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建议。机关党支部要通过工作调研、实地走访等,直接到基层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执法监督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支部,要立足本职直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社区(村)等党支部,要进门入户直接听取居(村)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党支部,要结合日常工作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四)联系实际查摆问题。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深入检视剖析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情况和学习贯彻《条例》情况。重点从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4个方面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六)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只退不进)。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认真调查核实,按照《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规定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社区(村)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对党支部的规定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工)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作具体安排。街道党工委要派班子成员对社区、村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全覆盖指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掌握民主评议情况并进行点评。 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5年3月上旬完成,同步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附件1: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表 附件2:(xx党组织)珞南街道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整改清单 附件3:(xx党组织)珞南街道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时间安排表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珞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