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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南街道3月党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 参考资料 1.习近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2 2.湖北新春第一会:建成支点要重点实施七大战略 7 3.武汉市科技创新大会举行 13 4.区委工作会议召开 部署2025年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 17 5.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20 6.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34 7.王忠林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参考资料
1.习近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4.区委工作会议召开 部署2025年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 7.王忠林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 为加快建成支点营造一流发展生态 11.《中国共产党章程》(上)
习近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 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李强丁薛祥出席 王沪宁主持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7日上午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正非、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传福、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虞仁荣、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兴兴、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雷军等6位民营企业负责人代表先后发言,就新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习近平指出,现在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生产力将不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将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将进一步全面深化,特别是教育科技事业快速发展,人才队伍和劳动力资源数量庞大、素质优良,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配套完善,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巨大,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很多新的机遇、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习近平强调,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 习近平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习近平强调,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企业家精神,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贡献。要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才、知识、技术、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使用、管理、保护机制,重视企业接班人培养。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以实际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力所能及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多向社会奉献爱心。 王沪宁在主持会议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强调要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了全面部署。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坚定发展信心,强化全局意识、系统观念、法治精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石泰峰、李书磊、何立峰、吴政隆、穆虹出席座谈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工商联负责同志,民营企业负责人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2月5日,湖北召开乙巳年的“新春第一会”——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 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两年再次考察湖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要求湖北“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 高规格的“新春第一会”向全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 湖北将牢牢把握加快建成支点的战略定位、战略任务、战略机遇,切实扛起支点建设的战略使命。 支点,就是事关战略全局的支撑点、撬动点、制高点、关键点,就是要在区域发展上快于、好于、优于、强于其他地区,更好服务带动其他地区发展。 支点建设,就是要以综合实力领先、科技创新先行、现代产业引领、枢纽地位凸显、改革开放示范、城乡区域协调、生态环境优渥、文化繁荣兴盛为显著特征,以整体提升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为主攻方向,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样板。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视察湖北时,要求湖北“努力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2024年11月视察湖北时,又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使命任务。 从“努力建设支点” 到“加快建成支点”,总书记对湖北发展提出了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 作为中部地区的经济大省,湖北在全国经济版图里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也是中部六省中唯一被赋予重要战略支点定位的省份。 12年来,湖北发展能级持续跃升。经济总量从2013年的2.47万亿增加到2024年的6万亿,排名从第9位上升至第7位。 此次会议指出,当前,湖北发展进入跨越赶超关键期、转型升级突破期、内生动力迸发期、枢纽地位重塑期、干事创业黄金期,整体提升支点建设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要认清优势、厚植胜势,坚定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战略决心。 如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 会议提出了“两步走”的目标: 到2030年,力争全省经济总量达9万亿元左右,主要经济指标跨越进位、中部领先,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开放高地、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形成,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到2035年,综合实力、科技实力进入全国前列,支撑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功能显著增强,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平衡,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整体重塑,美丽湖北高标准建成,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会议强调,实现上述目标,要按照“一年开新局、五年大变化、十年结硕果”的步骤,重点实施七大战略、整体提升七个能力。 一是大力实施能级跨越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战略支撑力。坚定不移推进总量能级跨越,实施投资扩量提质、消费扩容提能行动,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现代供应链物流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增强战略发展实力和战略服务功能。 二是大力实施科创引领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创新策源力。做大做强科技力量矩阵,滚动实施“61020”全链条攻关,加快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71020”高校创新体系为牵引,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快打造龙头引领、梯次发展的全域科技创新转化体系。 三是大力实施产业倍增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产业竞争力。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推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在重点领域聚势突破、布局抢滩。完善“链长+链主+链创”工作机制,加快促进产业聚链成群。着力培育壮大领军企业、龙头企业,打造企业雁阵梯队。 四是大力实施枢纽提能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开放辐射力。加快建设“轨道上的湖北、水运上的湖北、航线上的湖北”,以建设三个丝绸之路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大力开拓离岸、在岸业务,以离岸在岸一体化推动新时代“九州通商”。突出抓好标志性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标准制度型开放推进新时代“九州通融”。 五是大力实施美丽湖北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生态承载力。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梯次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山川建设,拓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 六是大力实施文化创新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文化影响力。加强长江文化、荆楚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围绕“一幅美丽的画、一本厚重的书、一首激昂的诗、一座丰饶的园、一架通达的桥”,擦亮长江三峡、太极武当、神农秘境等国际文旅名片,持续提高湖北文旅影响力和展示度。 七是大力实施区域联动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区域协同力。紧扣高质量、一体化两个关键,建立健全武汉、襄阳、宜昌“金三角”协同发展机制,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等区域合作。推动百强县进位、千亿县扩容,大力发展镇域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这次会议还强调, 要强化支点意识,凝聚团结奋进的向心力。始终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推动各领域、各层级工作都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 要强化争先意识,提振勇创一流的精气神。持续激扬不甘落后的志气、比学赶超的勇气、开拓进取的锐气,敢与好的比、敢与快的赛、敢与强的竞高低,位居第一不止步、不居第一不罢休。 要强化效率意识,保持雷厉风行的快节奏。抓紧制定支点建设具体行动方案,谋定快动、紧抓快干,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各项工作往前赶、上台阶。 要强化为民意识,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持续抓好十大类民生项目,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强化能力意识,练就善作善成的硬本领。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学习提能、实践强能,锻造一支“紧跟总书记、全心为人民、勤奋干事业、严于律自身”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湖北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强化支点建设的责任担当,多维研判形势、精准有效施策,聚焦“做强自身实力、发挥支撑功能”,创新务实推进工作,加快提升湖北科技实力、经济实力、综合竞争力,更好发挥改革先行、开放示范、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重大功能保障、促进区域发展协同。 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对标对表,坚持以全球视野和全局站位深度谋划,坚持以“走一步、看两步、想三步”的历史主动纵深布局,坚持以创新的思维、用改革的办法、靠务实的作风,清单化项目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加快建成支点的强大合力,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为湖北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举行 牢记嘱托 担当使命 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2月6日,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元强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担当使命,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努力在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 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市政协主席杨智、市委副书记孟祥伟出席会议。 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尤政,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李德仁,中国工程院院士、武汉理工大学教授张联盟,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教授刘胜应邀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郭元强为李德仁院士颁发奖金和武汉科技咨询委员会聘书。会前,郭元强、盛阅春、胡立山、杨智会见参会的两院院士、部分武汉科技咨询委员会委员、部分在汉高校院所和企业代表,向长期以来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武汉创新发展的广大科技工作者、企业家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坚定信心、志存高远、协同发力,勇攀科技高峰和产业高峰,为武汉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郭元强指出,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两年再次考察湖北,充分肯定湖北武汉创新发展取得的成效,赋予我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重大使命,为我们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明确了新的更高的奋斗目标。 要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武汉的信任之深、期望之重,坚决扛起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政治责任,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汇聚各方智慧力量,谋深谋实工作举措,坚定不移把总书记殷殷嘱托变为武汉生动实践,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郭元强强调,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重要要求,依靠改革进一步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 要坚持以应用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重大产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攻关,推动创新更好地为应用服务。 要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各方面作用,调动产学研各环节的积极性,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要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要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拓展应用场景,大力培育创新文化,为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尽展才华创造良好环境,把武汉打造成为近悦远来的创新创业之城。 郭元强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整体推进。 要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强高水平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等科技力量建设,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 要探索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大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环大学创新发展带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要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坚持传统产业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齐头并进,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大力引进培育研发型企业,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要争创国家级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切实培养、引进、用好高端创新人才。 要进一步推动开放创新,在全国全球范围内配置和利用创新资源。 郭元强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强大合力。 要加强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促进各级干部及时了解前沿科技动态,提升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能力本领。 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清单化、项目化做好任务分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地。 会上,视频发布了2024武汉市十大科技创新产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轮值董事长胡厚崑,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深圳市源创力离岸创新中心总裁周路明,市委常委、武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刘子清,市委常委、东湖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沈悦,华中农业大学校长严建兵,中信科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范志文,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李锡玲先后作主题发言。副市长孟晖解读《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副市级、正厅级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部分在汉央企、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区委工作会议召开 部署2025年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
3月1日,区委工作会议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会议精神,通报2024年度全区绩效管理综合考核情况,并对今年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区委书记严中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华珍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湘桃,区政协主席刘劲松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区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系统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引领更加有力,宣传指引更加有声,统战汇能更加有效,政法护航更加有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组织工作要围绕“铸魂强基、选贤聚才”,为洪山高质量发展建强干部队伍。要突出选贤任能,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抓手,在一线发现识别、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干部,严管厚爱“管”好干部,锻造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要突出强基固本,坚持不懈抓基层,持续用力强基础,拉高标杆创品牌,建强全面过硬的战斗堡垒。要突出聚才育才,做好统筹联动、政策聚焦、精准服务各项工作,强化转型发展的人才支撑。 宣传工作要围绕“举旗定向、鼓舞人心”,为洪山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加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巩固壮大向上向好的主流思想舆论,着眼“强信心”“聚共识”“展形象”,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要坚决守稳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牢牢掌握主动权。 统战工作要围绕“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为洪山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要在凝聚共识上下功夫,筑牢思想基础,把准政治方向,汇聚智慧力量。要在助推发展上下功夫,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信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洪山发展,营造关心民营经济浓厚氛围。要在促进和谐上下功夫,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政法工作要围绕“维护安全、稳定大局”,为洪山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固底线。要突出抓好平安洪山、法治洪山和政法队伍建设,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高水平法治、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治建设,压实扛牢责任,提高能力本领,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杜银川,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田,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戴意涛,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邵峰分别部署有关工作。 区“四大家”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各街(乡)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025年1月1日)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当前,农业再获丰收,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稳产丰产。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促进大面积增产。加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支持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推动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等稳产提质。 (二)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展。推进肉牛、奶牛产业纾困,稳定基础产能。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支持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提升饲草生产能力,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加强传统梯田保护。 (四)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瞄准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农业科研资源力量统筹,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发挥“南繁硅谷”等重大农业科研平台作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种。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研发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用好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力量,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建设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全面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推进蓄滞洪区关键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平原涝区治理,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加快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六)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逐步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 (七)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好农民利益。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加强口岸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产业损害预警体系。有序做好粮食收购,强化储备粮监管。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 (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海上牧场。发展森林食品,丰富“森林粮库”。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藻类食物开发。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加快建立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 (九)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广减油减盐减糖和全谷物等膳食。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吸纳能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强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 (十一)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通过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给予差异化支持。 (十二)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支持各地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三)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共建供应链。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十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十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培育推介特色劳务品牌。推进家政兴农行动。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六)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顺应人口变化趋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统筹建设和管护,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七)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开展农村公路及桥梁隧道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改善农村水路交通出行条件,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化快递进村,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受灾地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十八)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十九)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大力推进“三北”工程,强化资源协同和联防联治,提升防沙治沙综合治理效果。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和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 五、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做好全国村“两委”换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 (二十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强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二十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创新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乡土文化能人扶持,引导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 (二十三)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 (二十四)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氛围。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深入打击整治农村赌博,筑牢农村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十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二十六)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二十八)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提升涉农职业教育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二十九)统筹推进林业、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赋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深化农垦改革,健全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完善国有农用地权利体系,促进规范管理利用。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 (三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保持历史耐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1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着力健全党的组织体系,着力强化政治引领和服务管理,着力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蔡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蔡奇强调,要准确把握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厘清“新”在哪里、“难”在哪里、“落”在哪里,引导促进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健康发展,引导促进新兴领域各类群体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探索党建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手段,着重抓好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设过硬的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巩固网上阵地和网下阵地。要提高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质量,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重在巩固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重在分类推进。要深入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强化作用发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要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坚持“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要求,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关爱服务,落实平台企业责任和属地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指导保障,不断开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新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 中央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上海市、山东省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基层代表作了发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社会工作部部长,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学者、非公有制企业、基层代表等参加会议。 王忠林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 为加快建成支点营造一流发展生态
王忠林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 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改革攻坚 为加快建成支点营造一流发展生态 李殿勋主持 孙伟诸葛宇杰出席
2月18日上午,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推动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主持会议。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伟,省委副书记诸葛宇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出席会议。 王忠林指出,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对湖北发展提出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需要坚实的发展支撑,离不开优良的营商环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支点建设的关键之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紧抓不放、常抓不懈。 王忠林指出,营商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力降成本、提效能、稳主体、强保障,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向优向好。同时,对标党中央要求、对照先进省份标准和经营主体期盼,我省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短板。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攻坚,坚决整治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 王忠林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考验的是我们识变应变的智慧、锐意改革的勇气、服务发展的本领。要锚定加快建成支点的目标任务,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底层逻辑,遵循营商环境建设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集成的演进规律,加快打造全周期服务、全链条协同、全社会参与的一流发展生态。具体要打造“五大生态”。一是打造智慧赋能、高效服务的政务生态。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降低企业成本。二是打造公平竞争、循环畅通的产业生态。健全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服务体系、“链长+链主+链创”工作体系,着力补链延链强链,塑造功能完善、高效协作的产业生态圈。三是打造才智涌流、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大力实施人才培育引进“十百千万”行动,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创新支持体系,加大科技金融发展力度,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四是打造功能完善、自由便利的开放生态。着力提升自贸区、综保区等开放平台能级,完善城市经贸功能、口岸功能、生活功能,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五是打造依法办事、公正透明的法治生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切实推进诚信建设,让法治成为湖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王忠林要求,要把营商环境作为支点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抓紧抓实,以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构筑起支点建设的“硬支撑”。要全面抬高标杆,对标国际一流、锚定全国最好,全力推动湖北营商环境向一流迈进、向卓越攀升。要全面压实责任,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工作联动,细化工作清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全面锤炼作风,领导干部要带头抓招商引资、带头抓营商环境、带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带头宣传推介湖北,持续提升政策落实能力、为企服务能力、精准解难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要全面提升效能,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常态化通报正反典型,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整体提升、持续优化。 李殿勋在主持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目标牵引和问题导向,坚持以全球视野和高端站位,坚持以创新的思维、用改革的办法、靠务实的作风,聚焦“政府服务环境、产业生态环境、社会生活环境”三个重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努力把握全球产业转移规律和发展趋势,敏锐感知我国总体供需格局的复杂深刻调整,坚持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与大力开展精准招商“两手并重”,实现“筑巢”与“引凤”的良性循环,为经济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支撑。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纵向对接和横向协调,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关乎湖北形象”的理念,以主人翁精神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展示形象,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播放了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片,听取了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对新一轮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林虎,省市场监管局、宜昌市、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等出席会议。省直单位、部分中央在鄂单位、省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负责人和行业商协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各市、州、县设分会场。
王忠林在全省教育大会上强调 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 以教育之强夯实支点建设之基 努力在教育强国建设中走在前列 李殿勋主持 孙伟王嘉毅诸葛宇杰出席
2月26日上午,全省教育大会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笃定实干、以质图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在教育强国建设中走在前列,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支撑。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主持会议。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伟出席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王嘉毅讲话。省委副书记诸葛宇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出席会议。 王忠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崇高敬意,对教育部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湖北教育事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王忠林指出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建设教育强国的动员令。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推动教育事业发生格局性变化、实现整体性提升。要锚定2035年建成教育强省的目标,按照“3年打基础、5年大提升、10年结硕果”的安排,加快建设思政引领强、人才培养强、创新效能强、民生保障强、治理能力强、国际交流强的教育强省,努力在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高等教育创新发展、产教融合协同发展、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上走在全国前列。 王忠林强调加快建成支点,首先必须在教育强国建设中成为支点,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以教育之强夯实支点建设之基。要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对教育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的认识。牢记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把教育高质量发展牢牢抓在手上,始终如一重视教育、关心教育、发展教育。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增强学生综合素质。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宗旨,全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扎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抓好教联体建设,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推进教育减负增效。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导向,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建强学科、平台、队伍,推进“71020”高校创新体系建设,发挥高校在创新共同体中的关键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培育“十百千万”行动。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高质量办好2025世界数字教育大会,扩大教育开放。要坚持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努力培养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能力素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王忠林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教育工作各方面。要持续加大投入,在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在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要营造良好环境,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王忠林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牢“抓教育就是抓发展、谋教育就是谋未来”的理念,满腔热忱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要有一颗红心,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对待教育。要有一颗热心,自觉重视教育、亲自研究教育,多到学校听意见、解难题,当好教育工作的积极推动者、服务者、保障者。要有一颗诚心,诚心诚意对待教育、用情用力支持教育,切实把优势资源用在教育上。要有一颗爱心,满怀对国家的爱、对社会的爱、对教师的爱、对孩子的爱,真心真意抓好教育。要有一颗恒心,破除急功近利的思想,一任接着一任干,以真抓实干推动教育办好办强。 李殿勋在主持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认识办好教育的重大意义,聚焦建设教育强省目标,依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速重构教育供需格局,着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湖北更大的贡献。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有效促进政策协同、资源共享、协调联动、一体发展;要大空间、多跨度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和保障水平;要加速重构全省教育供需格局,推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和特殊教育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院系重组、学科重塑、质效跃升;要大力推动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师生创新创业,推动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学模式创新和教育数字化转型;要坚持家校社协同,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与现代教育规律,全力守护青少年快乐读书、健康成长。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联动,优化服务保障,动员全社会参与,力求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服务于建设教育强省。 王嘉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坚持把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作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大决策。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提升科教优势作为先手棋,积极推动建设教育强省,湖北教育资源总量、质量与贡献度均居全国前列,在全国教育版图中具有重要位置。教育部将进一步发挥部省会商和战略合作机制优势,一如既往支持湖北教育改革发展,与湖北一道同题共答、携手同行。希望湖北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重要使命,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价值取向,把深化综合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把教育安全稳定作为底线要求,扎实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为建成教育强国贡献更多好做法好经验。 会上,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郭元强,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黄泰岩,华中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张广军,武汉纺织大学校长徐卫林和省教育厅、巴东县神农中小学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省委常委,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在汉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各市州设分会场。
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要求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省委全面部署支点建设,要求武汉在支点建设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 2月10日—2月14日,长江日报发出四论。
春潮涌动,战鼓催征。在湖北省全力建设中部崛起战略支点、武汉市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的澎湃春潮中,2月25日,洪山区盛大召开2025年投资促进工作推进大会,面向全球企业家发出“以创新为墨、以实干为笔”的时代邀约,奋力开创高能级大学之城建设新局面。区委书记严中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华珍主持会议。区政协主席刘劲松出席会议。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巴怡到会指导。 严中兴指出,近几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强调,要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把握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方向原则,以更强的信心决心、更好的状态姿态打一场招商引资突围硬仗。要聚焦症结、靶向发力,释放土地招商潜力,做大做强资本招商,强化运用科技招商,集约高效楼宇招商,打造具有洪山特色的招商路径。要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做到责任扛牢,任务明确,行动迅速,队伍过硬,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不断增强洪山高质量发展后劲。 “洪山招商引资跑出‘加速度’,2024年交出的答卷令人振奋:全年签约项目122个,总金额突破1100亿元大关,外商直接投资逆势劲增70.5%,73个重点项目当年开工开业,为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能。”副区长袁永康介绍,站在新的历史节点,洪山区全面启动“12345”攻坚行动,以科技招商为引领,以校友经济为纽带,以深耕产业为驱动,以要素集聚为支撑,全力打造新质生产力策源地。 大会现场发布“作战图”——《关于推动洪山区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明确创新构建“1+N”立体化招商体系。在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的解读中,这份被誉为“黄金六条”的招商法宝,聚焦协同联动、重点领域、要素保障、激励体系、营商环境、长效保障等,梳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驻点招商管理办法,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系统性指引。 在战旗猎猎的出征仪式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大驻点招商专班接过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战区的出征令。更引人注目的是,中电建装备集团、烽火集成、湖北国贸、马应龙药业、掌游科技五大产业领军企业负责人获聘首批“产业顾问”。广东省智能装备制造协会、武汉市校友经济促进会分别与区商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围绕智能制造、校友经济等领域深化合作,搭建产业对接平台。系列组合拳也彰显了洪山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雄心。 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各街道(乡)、区直部门、重点高校、企业及金融机构代表共150余人参会。
2022年10月22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新征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六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第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六,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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