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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南街道5月党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 参考资料


 

1.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2.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3.中央周边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5.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6.《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激励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7.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列入学习教育学习范围 

8.纪言:八项规定改变中国 

9.王忠林出席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

10.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举行

11.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高质量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建成支点提供科学指引

12.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强化支持精准施策助力

13.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高水平开放工作:努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14.中办国办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

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向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工会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

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祝贺!

李强主持 赵乐际王沪宁丁薛祥李希出席 蔡奇宣读表彰决定

 

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2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汇聚起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磅礴力量,脚踏实地、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一步一个脚印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变成现实。

“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向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工会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工会和劳动界的朋友们致以节日祝福!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祝贺!

李强主持大会,赵乐际、王沪宁、丁薛祥、李希出席,蔡奇宣读表彰决定。

人民大会堂大礼堂气氛隆重热烈。主席台上方悬挂着“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会标,后幕正中悬挂中国工会会徽,会徽下方是“1925-2025”字标,10面红旗分列两侧。二楼眺台悬挂着标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工会桥梁纽带作用!”

上午10时,大会开始。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蔡奇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1670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756人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欢快的乐曲声中,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依次登上主席台,习近平等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

中国二重德阳万航模锻公司班组长叶林伟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宣读倡议书。

在全场热烈掌声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团结动员我国工人阶级紧跟党的步伐、走在时代前列,在推进革命、建设、改革伟大事业中建立不朽功勋,谱写了我国工人运动的壮丽篇章。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部署推进一系列重要工作,深刻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工运理论,推动党的工运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全方位进步。各级工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大显身手,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习近平指出,10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工人阶级不愧是中国共产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不愧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阶级,不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不愧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我国工会不愧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愧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不愧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不论时代条件和社会群体怎样发展变化,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动摇,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不容动摇,我国工会的性质和职能不容动摇。

习近平强调,100年来党的工运事业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最重要成果,就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坚持党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以服务职工群众为生命线,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是党领导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必须长期坚持。

习近平指出,党的中心任务就是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新时代新征程,必须进一步动员激励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动员激励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建功立业、创新创造。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要着眼推进共同富裕,稳步增进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福祉。

习近平强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人民的楷模、国家的栋梁,全社会要学习他们的事迹、弘扬他们的精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珍惜荣誉、保持本色,继续努力、再立新功。

习近平指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工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职工全面发展。要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不断增强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

习近平强调,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工会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工会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李强在主持大会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100年来党领导的中国工人运动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充分肯定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刻总结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宝贵经验,对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寄予殷切期望,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饱含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亲切关怀,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在大会上发言。

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结束。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有关领导同志,曾担任全国总工会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出席大会。

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各省级总工会代表,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往届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等3000多人参加大会。


2.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5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聚力攻坚,各项宏观政策协同发力,经济呈现向好态势,社会信心持续提振,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稳固,外部冲击影响加大。要强化底线思维,充分备足预案,扎实做好经济工作。

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

会议强调,要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发行使用。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加力支持实体经济。创设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设立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科技创新、扩大消费、稳定外贸等。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

会议指出,要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尽快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措施,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扩围提质实施“两新”政策,加力实施“两重”建设。

会议强调,要多措并举帮扶困难企业。加强融资支持。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打造一批新兴支柱产业。持续用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大力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升级,坚持标准引领,规范竞争秩序。

会议强调,要坚持用深化改革开放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服务业开放试点政策力度,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维护多边主义,反对单边霸凌行径。

会议指出,要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实施地方政府一揽子化债政策,加快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政策,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会议强调,要着力保民生。对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企业,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比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农业生产,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要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既定政策早出台早见效,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推出增量储备政策,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全力巩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面。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鼓励党员干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3.中央周边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中央周边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李强主持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会议

 

中央周边工作会议4月8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国家副主席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重要讲话中系统总结新时代以来我国周边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科学分析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周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强调要聚焦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努力开创周边工作新局面。李强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周边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会议指出,我国幅员辽阔、边界线长,周边是实现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要以全球视野审视周边,增强做好周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提出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倡导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同周边国家深化全方位合作、加强各领域交流、共同维护和平稳定,形成务实高效的周边工作框架,推动周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对于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要坚持好、运用好。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同周边关系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时期,同时也进入周边格局和世界变局深度联动的重要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以建设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为共同愿景,以睦邻、安邻、富邻、亲诚惠容、命运与共为理念方针,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的亚洲价值观为基本遵循,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要平台,以安危与共、求同存异、对话协商的亚洲安全模式为战略支撑,携手周边国家共创美好未来。

会议强调,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要与周边国家巩固战略互信,支持地区国家走稳自身发展道路,妥善管控矛盾分歧;深化发展融合,构建高水平互联互通网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共同维护地区稳定,开展安全和执法合作,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扩大交往交流,便利人员往来。

会议指出,做好周边工作,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各方面协调配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能力和队伍建设,推进周边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王毅作总结讲话。

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同志,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

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5日下午就加强人工智能发展和监管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郑南宁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近年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工作部署,推动我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整体性、系统性跃升。同时,在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要正视差距、加倍努力,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完善人工智能监管体制机制,牢牢掌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

习近平强调,人工智能领域要占领先机、赢得优势,必须在基础理论、方法、工具等方面取得突破。要持续加强基础研究,集中力量攻克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等核心技术,构建自主可控、协同运行的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系统。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速各领域科技创新突破。

习近平指出,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市场空间巨大。要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

习近平强调,人工智能作为新技术新领域,政策支持很重要。要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财政税收、政府采购、设施开放等政策,做好科技金融文章。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源源不断培养高素质人才。完善人工智能科研保障、职业支持和人才评价机制,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习近平指出,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

习近平强调,人工智能可以是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为弥合全球智能鸿沟作出中国贡献。推动各方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早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


5.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蔡奇陪同考察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9日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上海承担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历史使命,要抢抓机遇,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29日上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和市长龚正陪同下,来到位于徐汇区的上海“模速空间”大模型创新生态社区调研。

“模速空间”是上海市打造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专业孵化和加速平台,已入驻企业100余家。习近平来到这里,通过视频短片了解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察看重点孵化企业的大模型产品展示,听取相关技术研发和企业生产经营介绍。习近平对上海积极发展人工智能取得的实效给予肯定。他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正迎来爆发式发展,上海要总结好以大模型产业生态体系孵化人工智能产业等成功经验,加大探索力度,力争在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各方面走在前列,产生示范效应。

“模速空间”3层,一场以“下一代智能体的自主进化”为主题的沙龙正在举行。习近平高兴地参与进来,同现场青年创新人才亲切交流。大家纷纷向总书记汇报所在团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的收获体会。习近平对大家说,人工智能是年轻的事业,也是年轻人的事业。我们正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正是年轻一代展示才华、大显身手的好时候。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寄希望于年轻人。大家要怀爱国之心、立报国之志、增强国之能,把个人奋斗同国家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跑好历史的接力棒,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宽广舞台上绽放绚丽的青春光彩。

随后,习近平走进人工智能产品体验店。柜台上,智能眼镜、智能儿童玩具、智能乐器等创新产品琳琅满目,习近平详细了解产品功能和市场行情,还饶有兴致地戴上智能眼镜亲身体验。他表示,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市场空间巨大,发展人工智能前景广阔,要加强政策支持和人才培养,努力开发更多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

离开时,创新生态社区的科研人员和企业员工高声向总书记问好,欢迎总书记再来。习近平频频向大家挥手致意,祝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勉励大家不断干出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陪同考察。

何立峰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6.《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激励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5月1日出版的第9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激励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文章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青年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发生了深刻变革,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团的立身之本和政治之魂更加牢固,共青团工作的方向任务更加明确,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加鲜明,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更加积极健康向上,在广大青年群体中的形象焕然一新。共青团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任务,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积极参与、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展现了新时代中国青年的勇气和担当。党中央对共青团和广大青年充分信任、寄予厚望!

文章指出,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要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任务。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的主题。把党的中心任务作为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的主题和方向,这是100多年来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共青团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要最广泛地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激励广大青年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强国有我的青春激情,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文章指出,要着力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青年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中国青年才会有力量,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才能充满希望。要加强对广大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潮流中确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共青团是促进青年健康成长的政治学校,政治性是共青团的第一属性。要把加强对广大团员和青年的政治引领摆在首位,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源源不断为党输送健康有活力的新鲜血液。要引导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科学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

文章指出,要充分激发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共青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

文章指出,要全面加强共青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要纵深推进团的改革,全面从严管团治团,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高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提升青年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全团抓基层的整体合力。团干部的主要职责就是做青年工作,要不断提升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心无旁骛干好本职工作,用实打实的业绩赢得党的信任、赢得社会尊重、赢得青年口碑。

文章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管青年工作原则,建立和完善在党的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青年发展事业的工作格局,支持共青团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倾注热忱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

文章强调,党和国家事业的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希望共青团中央传承弘扬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更好把青年一代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接续奋斗。

激励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发生了深刻变革,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团的立身之本和政治之魂更加牢固,共青团工作的方向任务更加明确,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加鲜明,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更加积极健康向上,在广大青年群体中的形象焕然一新。过去5年,共青团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任务,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积极参与、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展现了新时代中国青年的勇气和担当。党中央对共青团和广大青年充分信任、寄予厚望!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共青团的工作,党的二十大作出了部署,我在不同场合也提出了不少要求。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要抓好落实,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任务。下面,我强调几点。

第一,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的主题。把党的中心任务作为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的主题和方向,这是100多年来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把住方向,奋发有为。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要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宏伟目标,需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广大青年团结一致、全力以赴,继续爬坡过坎、攻坚克难。共青团要把牢新时代青年工作的主题,最广泛地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激励广大青年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强国有我的青春激情,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第二,要着力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青年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中国青年才会有力量,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才能充满希望。种树看树根,育人看三观。理想信念树正了,青年才能立得正、行得稳,健康成长。要加强对广大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潮流中确立正确的人生目标,为一生的奋斗奠定基石。

共青团是促进青年健康成长的政治学校,政治性是共青团的第一属性。要把加强对广大团员和青年的政治引领摆在首位,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源源不断为党输送健康有活力的新鲜血液。要抓好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的主题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科学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

第三,要充分激发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共青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展现青春的朝气锐气。

第四,要全面加强共青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要顺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纵深推进团的改革,全面从严管团治团,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高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要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把组织的根基深扎最广大普通青年之中,突出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把各族各界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不断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及时在各种新领域、新组织、新群体中建立团的组织。要提升青年群众工作能力,注重采用社会化、群众化的方式开展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全团抓基层的整体合力,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难题,真正让基层强起来。

团干部的主要职责就是做青年工作。大家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多为青年计、少为自己谋。要倍加珍惜为党做青年工作的宝贵机会,不断提升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心无旁骛干好本职工作,用实打实的业绩赢得党的信任、赢得社会尊重、赢得青年口碑。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管青年工作原则,深入研究青年成长规律和特点,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听取团的汇报,经常研究解决团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在党的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青年发展事业的工作格局,支持共青团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倾注热忱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 

党和国家事业的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在新时代新征程,希望共青团中央深入贯彻党中央要求,传承弘扬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更好把青年一代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接续奋斗。


7.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列入学习教育学习范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写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以下简称《成效和经验》)。

近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学习教育中,把《成效和经验》和中央纪委机关编写的《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列入学习范围,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带头、全党行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效做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将这些经验运用到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的具体实践,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8.纪言:八项规定改变中国 

 

党的十八大一闭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制定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以徙木立信之举实现时代风气之变,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当代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国家治理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提供了有力作风保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积聚了强大正能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首先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伟大成就、带来的重大改变,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更好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从政治上看,中央八项规定以小切口撬动全面从严治党大变局,推动全党进行革命性锻造,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后,面对党内一系列长期积累及新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屡禁不止,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贪腐问题触目惊心的严峻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旗帜鲜明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深沉的忧患意识、强烈的使命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们党迈出自我革命新步伐,开启党的建设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人民群众期盼作出积极回应,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发挥导向作用。”中央八项规定既是切入口、也是动员令,释放出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体现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政治从严,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战略高度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党团结一心、凝心聚力,坚定不移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思想从严,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把党的正确理论所体现的真理力量和党的优良作风所体现的人格力量统一起来,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全党集中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推动全党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推动治吏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动全党层层抓好落实,既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又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管理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把搞吃吃喝喝、团团伙伙的干部清除出去,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用起来,持续优化选人用人环境,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作风从严,抓住作风建设重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年接着一年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四风”问题116.7万起、处分108.1万人,有力遏制了歪风邪气。中央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推动执纪从严,在执纪审查中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列一类,坚持遵守规定没有特权、执行规定没有例外,带动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习惯在遵规守纪中工作生活。推动制度从严,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这一新时代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严起,一开始就没有加“试行”两字,表明态度的坚决、规定的刚性,进而把严的要求体现到每一部党内法规的制定完善之中,全方位织密制度笼子;明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没有“铁帽子王”,坚决破除“法不责众”、“大到不能倒”等错误认识,改变原来所谓“理所当然”、“习以为常”等惯性,有效解决“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等难题,强化了制度权威和执行力。推动反腐从严,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由腐纠风、又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得到清除,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得到整体性提升,我们党找到了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蓬勃生机,赢得了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的历史主动。

从经济上看,中央八项规定推动改变了公共资金、资源配置方式,净化了政商关系,优化了营商环境,成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优良的党风政风,优良的党风政风助力高质量发展。中央八项规定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弄虚作假、不求实效,铺张浪费、大兴土木等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着眼实际需要,注重实际成效,以风气变革、理念变革助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遏制无谓消耗、减少资源浪费。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全党全社会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光盘行动”风行全国,全民节约意识显著增强,“勤俭办一切事业”成为共识和习惯,带动各行各业显著减少资源浪费,持续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深化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型,为我国更好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创造了有利氛围。控制公务消费、促进居民消费。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控政府楼堂馆所建设,大幅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过紧日子”成为党政机关常态。整治“天价月饼”、“天价粽子”等市场乱象,遏制虚高消费,推动高档餐饮、礼品、酒类、会议服务等行业纷纷“亲民”转型,让广大群众能消费、愿消费,助力激活居民消费的广阔市场。优化政府支出、提高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治政府部门任性投资、任意支出行为,推动减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财政浪费,压缩了低效虚耗支出占用的资金空间。树立“做实功、求实效”的鲜明导向,推动财政资金更多投入科技、创新等经济支点,更多用于教育、医疗等提升人力资本的领域,更好发挥了撬动经济增长的杠杆作用。净化政商关系、做到亲清统一。督促党政机关转变管理方式,精简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效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安心专注“谋经营”,降低运行成本,摆脱“请客送礼”、“搞关系”等不必要负担,政商关系越发亲清,促进了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破除了过去依靠大吃大喝“畸形消费”、楼堂馆所“举债兴建”、红包礼金“打通关节”等不良发展路径,推动塑造发展新动能,培育发展新优势,激发市场新活力,有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从社会上看,中央八项规定顺应党心民意,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巩固了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脱离人民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就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着眼解决影响百姓舒适度、满意度的歪风积弊,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有力滋养了党和群众的血脉深情。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中央八项规定把改进调查研究作为第一条,习近平总书记带头身体力行,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同群众开“条凳座谈会”、同干部面对面谈心,为全党重视调研、深入调研、善于调研树立了光辉榜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通过“四不两直”、“四下基层”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察实情看实效,听心声寻对策,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困难攻克在一线,有效增强了群众观念、增进了群众感情,架起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反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特权现象。中央八项规定从政治局做起、从高级干部抓起,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始终牢记自己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等突出问题,有效斩断了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的链条,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深入排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脱贫攻坚、粮食购销、耕地保护、安全生产、医药卫生、防汛救灾等领域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执纪,持续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2016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0.9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万人,移送检察机关7.3万人,带动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真抓实干取信于民。坚持言必信、行必果,逐项问题解决,逐个领域规范,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歪风”,再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有力消除许多过去积重难返的现象,充分证明我们党是认真办事的、是能办成事的,以看得见的变化、感受得到的成效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指出,“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2024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94.9%的受访群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效表示肯定。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让人民群众看到了真真切切的变化、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我们党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拥戴和信任,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

从文化上看,中央八项规定深度祛除封建糟粕文化和西方腐朽文化影响,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引领社风民风深刻变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我们党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不仅坚决整治看得见的不正之风,更不断消除背后的思想文化根源,自上而下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推动改变政治生态、文化土壤和社会面貌,促进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助力构建起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注入新内容,为巩固文化主体性增添新能量。重塑党风政风。聚焦顽瘴痼疾,反复抓、抓反复,每到重要节点提前提醒警示,连续138个月公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深入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快递送礼等典型问题,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突破带动面上问题解决,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推动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政德建设,让党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光荣传统深入党员干部心灵,自觉反对和摒弃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展现出共产党人应有的样子。引领社风民风。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整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民间陋习,传统节日摒弃封建迷信、回归文化本位,面子文化、浮躁功利等不良社会心态得到有效校正,崇实尚俭、戒贪尚廉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增强文化自信。中央八项规定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所坚持的公仆意识、群众观念,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促进廉洁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不断培育新时代廉洁文化,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面貌更加昂扬。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推动了一场关于价值观的深层重塑,使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触及灵魂的精神洗礼,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进一步端正,推动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汇聚起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

从国家治理上看,中央八项规定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振奋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了党长期执政能力的整体性提升。严密的制度设计、刚性的制度约束,蕴含科学的治理理念,激发持久的创造活力,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释放强大的治理效能。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从改进工作作风着手,推动党政机关完善工作职能、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党员干部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所倡导的回应群众关切、优化便民服务等实践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权责匹配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少跑快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广泛涌现,“服务型政府”理念不断向基层延伸拓展。引导提升治理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改进作风和提升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与时俱进革新工作理念,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钻研业务、改进工作上,积极探索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明显增强。推动深化基层减负。统筹减负和赋能,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开展“基层减负年”行动,大幅压减文件会议数量,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整治不顾基层实际乱加码、乱作为、频繁填表报数、工作过度留痕以及“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聚精会神抓落实、谋发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关心关爱、正向激励,推动精准问责,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激活,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充分展现,以好作风好形象推动形成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生动局面。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针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岗位和领域,特别是高压之下仍然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深入查找规定执行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科学制定防范举措,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对纪律、规矩、权力的敬畏之心,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的侵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有力推动了党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革新,而且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素质能力提升,为以“中国共产党之治”引领“中国之治”注入了强大动力,确保我们党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牢牢把握历史主动,确保我们国家在日趋激烈的大国战略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航船在风高浪急、惊涛骇浪的考验中行稳致远。

八项规定历史性地改变中国,已经成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金色名片”,必须倍加珍惜、不断擦亮。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放大综合效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9.王忠林出席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

 

王忠林出席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切实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

李殿勋主持孙伟诸葛宇杰出席

 

4月22日下午,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维护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主持会议。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伟,省委副书记诸葛宇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出席会议。

王忠林指出近年来,省委带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净化优化。同时,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王忠林强调要严字当头、综合施策,切实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要在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上下功夫,坚持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抓“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相结合、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常敲思想钟、常紧纪律弦、常存敬畏心。要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上下功夫,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开展经常性监督,引导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要在惩治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坚持严的基调,深入纠治“四风”,坚持风腐同查同治,确保取得实效。要在推进常治长效上下功夫,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相关职能部门常抓长管作风建设的责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增强案件查办的促改促治效能。要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下功夫,强化为政之德,建设廉洁文化,形成崇实尚俭、戒贪尚廉的良好风尚。

王忠林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以优良作风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要锤炼党性,锻造纯洁的思想作风。加强政治修养,深化理论武装,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思想上的清醒促进行动上的自觉。要学以致用,锻造优良的学习作风。自觉养成勤学善思的好习惯,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实事求是,锻造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兴调查研究,坚持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要率先垂范,锻造严明的领导作风。全力带好队伍,坚持严以用权,维护班子团结,不断增强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克己慎行,锻造俭朴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情趣,厉行勤俭节约,涵养良好家风,以好作风护航事业发展。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管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与会同志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各市、州、县设分会场。


10.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举行

 

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举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郭元强出席并讲话盛阅春主持

4月29日,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元强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为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在支点建设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立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智,市委副书记孟祥伟出席。

郭元强指出,近年来,市委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全市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同时也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检身正己,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郭元强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要持之以恒加强党性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要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紧盯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把干部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斩断风腐勾连链条。

要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做到带头转变作风、从严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带动形成良好风气。

郭元强强调,要以警示教育为契机,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再深化,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要持续深化学习研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照典型案例认真自省自警,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抓紧抓实问题查摆,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为整改落实提供精准靶向。

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八项规定化风成俗。

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使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与会同志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各区(开发区、功能区)设分会场。


11.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高质量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建成支点提供科学指引

 

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

高质量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为加快建成支点提供科学指引

李殿勋诸葛宇杰出席

 

4月24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听取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形势,高质量做好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科学指引。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省委副书记诸葛宇杰出席会议。

在听取省直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后,王忠林指出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做好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事关国家战略落实、事关支点建设全局、事关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成效。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王忠林强调要加强研究谋划,切实突出“十五五”规划编制的重点。要深入做好“十四五”发展基础研究。既要总结好“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也要全面梳理存在的短板问题,为编制“十五五”规划提供基础。要深入做好“十五五”形势研究。正确研判外部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准确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特征和机遇挑战。要深入做好重大问题研究。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动力变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绿色转型、共同富裕等重大问题,以改革的办法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要深入做好重大工程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一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要深入做好重大政策研究。强化财税、金融、产业、科技、民生等领域政策联动,最大程度发挥政策的聚合效应。要深入做好重大目标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论证,确保目标科学可行。

王忠林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推动省、市、县一体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积极向上争取,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十五五”大盘子。要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五五”规划编制中。要对标对表、冲刺攻坚,确保全面完成我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圆满收官。

 


12.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强化支持精准施策助力

 

4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党组关于一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听取省政府党组关于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汇报,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措施。省委书记王忠林主持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稳增长、强科技、壮产业、防风险、惠民生,一季度全省经济起势有力、全面向好,动能转换加快,发展活力增强,民生实事更加可感可及。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关心关怀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团结一致、同心同力、担当作为的结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坚定做好自身工作,用心研判形势、灵活应对挑战,牢牢掌握经济工作主动权。要发扬“严、细、实”的作风,坚决落实稳增长、稳预期的各项政策措施,奋力打好二季度经济发展攻坚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人才之聚、稳定之基,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扎实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要统筹市场化岗位和政策性岗位供给,支持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基层岗位开发,实施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要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新创业,健全“创业宣传、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平台、创业服务”联动支持体系。要合理引导就业观念,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全力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以更强保障提高就业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3.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高水平开放工作:努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高水平开放工作

努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4月17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元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高水平开放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纵深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加快把武汉交通区位优势转化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链接优势,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主席杨智出席。

会议指出,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明确要求湖北武汉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勇于探索,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刻认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是服务国家开放大局的使命担当、是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责任感紧迫感。

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沉着冷静应对困难挑战,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创新贸易渠道方式,持续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更加精准高效服务外资外贸企业,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充分释放武汉交通区位、科教人才、产业基础等优势,全面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要系统提升开放枢纽功能,坚持“硬”“软”并重,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物流体系,提升多式联运水平,优化通关便利措施,大力引进培育外贸企业,提升货物集疏能力,打造全国产业链供应链组织中心。要不断做强开放平台,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三大综保区转型提能,建好用好国际合作产业园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要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持续巩固壮大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加快开辟具身智能等产业新赛道,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服务贸易,以“一带一路”为载体加强与周边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积极拓展海外新兴市场。

要着力加强开放创新,把握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努力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创新资源。

要持续扩大对外交流,积极承接举办重大外事活动、国际性文化体育赛事,加强国际友城建设,对外讲好武汉故事,加快建设世界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医疗创新高地、对外交往中心,不断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迈上新台阶。

刘子清、陈劲超、吴朝安、曾晟、杨相卫、张忠军、李湛,赵利洪、鲁宇清参加会议。


14.中办国办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全文如下。

201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1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基层干部包括:

(一)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以及乡镇其他工作人员;

(二)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工作人员;

(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五)其他从事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人员。

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街道、社区等相关管理人员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应当做到:

(一)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

(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提高为民服务本领;

(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清正廉洁、规范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四)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

第五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工作部门具体责任,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管理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廉洁履行职责。

第二章  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六条  禁止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挪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补贴资金;

(二)截留补贴资金;

(三)其他侵占、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行为。

第七条  禁止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益,虚列支出使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者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长期拖欠或者变相占用集体资金;

(二)在集体资产清查中瞒报、漏报,低价处置、无偿占用或者通过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占用村集体房屋、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或者以集体资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土地,强迫、阻碍承包经营当事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或者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

(四)违法违规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违背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或者违法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强制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五)侵占、挪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费用;

(六)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七)违法违规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或者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林地、草地等工作中监督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放任不管;

(八)其他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行为。

第八条  禁止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通过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设施建设、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富民产业等项目资金;

(二)对乡村工程项目虚假招标,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违反规定不进行招标、规避招标;

(三)违规干预、插手乡村工程建设;

(四)违规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帮助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承揽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

(五)其他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行为。

第九条  禁止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农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人员聘用、农村危房改造、残疾评定、低收入人口认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

(二)故意拖欠、克扣村民劳务费等合理款项,或者迟滞拨付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

(三)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摊派费用,或者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四)以辛苦费、好处费、服务费等名义索取、收受村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的财物,或者以明显低价租用、以借为名占用村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的财物;

(五)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裁量权,或者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

(六)在购买涉及农村人居环境、养老托育等村务服务中谋取私利;

(七)其他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第十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四)诬告陷害、造谣抹黑选举候选人;

(五)其他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行为。

第十一条  禁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落实政策措施和任务部署搞“一刀切”、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加重群众负担;

(三)搞强迫命令,干涉农民依法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按照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四)对待村民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村民,阻碍、干扰村民依法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或者对涉及村民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按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

(五)巧立名目请客送礼、违规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或者由村级组织、村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取钱财;

(七)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或者助长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社会风气;

(八)其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

第十二条  禁止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逃避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毁坏财务会计资料;

(二)以各种形式拒绝、逃避、干扰信息公开,或者进行虚假公开;

(三)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拉拢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权利;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的监督或者案件查处;

(五)以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自主行使职权,或者打击报复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六)其他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逃避监督行为。

第十三条  禁止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村霸”等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群众,垄断集体资源,以及在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或者参与、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

(三)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或者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四)组织、参与、纵容开设赌场,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其他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第三章  管理监督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做好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对乡镇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

各级党委应当注重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第十五条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确定村级重大事项范围。

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应当同时由1名村“两委”其他成员参与联审联签。村级财务收支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其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进行招投标,乡镇党委和政府加强指导把关。

第十六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公开栏、数字电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农村党务、村务、财务情况,突出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公开,保证所公开事项的内容完整全面、准确详实,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订农村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指导、督促村级组织依规依法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基层监督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建立或者运用信息化平台监督基层公权力,监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畅通检举举报渠道。

第十八条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报备。

第十九条  县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所辖乡镇、村党组织的巡察,实现县级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被巡察的乡镇、村党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二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县级纪委监委可以通过提级监督或者在辖区内组织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片区协作、交叉监督等方式,整合运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

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村纪检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听取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支持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根据需要组织辖区内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开展联合监督。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确有必要的可以选派干部按照规定担任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

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村务监督机构的联系指导,注重听取村务监督机构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及时处置村务监督机构移送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问题线索。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涉农工作监管职责,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系统内业务指导,依规依法严肃处置“三农”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法等方面的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根据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财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前两款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监督制约,规范使用印章。

村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村务监督职责,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村务决策和公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事项的监督,做好与村纪检工作的有效衔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依法依章程加强对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依章程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应当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提醒。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需要终止职务或者罢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终止职务或者罢免。对违反本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需要罢免或者解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本规定被责令辞职、免职的,1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在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

第二十五条  对农村基层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应当公开通报。

第二十六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集体或者村民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农村基层干部因违反本规定获取的职务、职级、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规定受到处理的,由县级或者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减发或者扣发报酬(补贴)、奖金。

第二十八条  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案件提级审核制度,防范和纠正对农村基层干部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农村基层干部受到诬告、错告,有必要予以澄清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澄清。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对受到处理的农村基层干部应当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日报》(2025年04月21日01版)

 


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第十一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三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四条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第十八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第二十一条 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

  第二十二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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